自2017年7月份,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以来,邯山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关于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坚持“理论知识先学一步,公益诉讼先行一步”理念,及时更新知识贮备,提高干警业务能力,为本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驾护航。
2018年3月2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在两个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为基层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统一的规范依据。邯山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学习讲座,由主管民行工作的李领昌副检察长领学,全院负责公益诉讼工作干警参加学习培训。
通过实时地学习讨论,更加表明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上级部署,严格执行法律的立场,同时能够提高检察干警共同保护公益的职责使命和责任担当意识,促进干警对公益诉讼知识的更新和积累,提升检察干警公益诉讼能力,为邯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提供知识支撑。
经过系统地学习,邯山区检察院民行部干警在主管副检察长李领昌的带领下到本辖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开展公益诉讼医药领域专项检查,对去年年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理念和决心,准确传达到相关行政机关,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认知度,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