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与中共邯山区委办公室、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商沟通,经邯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在邯山区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制度,并印发《邯山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向辖区内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委和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直各单位进行通知传达。该制度对于在邯山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对相关行政单位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提出具体要求,有效地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拓宽线索来源,规范行政执法。自公益诉讼开展以来,邯山区人民检察院已对辖区内两个单位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7份,四个行政单位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份,极大地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最大程度的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