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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时间:2014-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文件

  邯山检〔20149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市院、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院党组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动员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带领全体干警继续深化“抓特色、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举措,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好地服务于邯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教育实践活动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我院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毕骞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希君、阮咏梅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综合科,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好本科室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门搞活动。无论是定方案、查问题、找原因,还是出措施、搞整改,都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特别是在查找问题环节,要认真开展征求意见活动,既要自己查,还要请群众提,防止自说自唱、自我评价。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辨证施治”的方法、“自我净化”的决心,向“四风”开刀。必须坚持标准,严字当头,动真碰硬,真查真改,立行立改。要做到“五个不放过”,就是制定方案不达标的不放过、思想教育不认真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深入的不放过、正风肃纪有反弹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三)坚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格落实“认真”二字,敢于触及问题、触到痛处,防止避重就轻、文过饰非,切实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要防止和克服好人主义,严禁搞“骑墙式”,务必红红脸、出出汗,扶正祛邪,激发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身心正能量。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的硬性规定。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必须身先士卒,先行一步,多说“跟我上”,少说“给我上”,真正做到先思、先学、先查、先改,形成上行下效、争创表率的好风气。

  (五)坚持分类指导。各科室和每个人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有所不同,要立足实际,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做到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同时,还要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体现特色,搞好“自选动作”。要区分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执法办案人员、普通党员干部和新进检察人员等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组织活动。  

  (六)坚持体现检察实践特色。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结合起来、与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起来,自觉践行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严格落实公正执法的要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树立检察机关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四、目标要求

  (一)“照镜子”。就是对照党章,对照廉洁从检规定,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基层和群众呼声,对照先进典型,对照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执法作风、执法方式、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

  (二)“正衣冠”。就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灵魂、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接受监督,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端正思想和行为,让广大群众和机关党员干部从一开始就看到活动带来的变化,时刻维护检察院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洗洗澡”。就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出现“四风”问题的原因,充分听取上级有关领导、党组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四)“治治病”。就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找准当前检察工作和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病灶”和“病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以惩戒之剂安神醒脑,用信仰之方补气养元,提振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气神。

  五、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2月份开始,20149 月基本结束。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正风肃纪贯穿始终,使各个环节的要求互相衔接、贯通。

  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主要任务是搞好学习动员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重点抓好四个步骤:

  1.动员部署。2月中旬,研究制定《邯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2.学习教育。学习教育重点要抓好院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专题宣讲、经常性学习和听取汇报等五个方面工作。组织专题讨论,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组织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观点专题讨论。院党组要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以及检察机关如何践行群众路线进行讨论。各科室要重点围绕如何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更好服务基层群众、执法为民等问题进行讨论。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等形式。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干警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院领导为党员干部上一堂精品党课,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一场。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结合实际深入思考,撰写学习体会,适时组织展评。在院局域网开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动态、进程。

  3.宣传教育。以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刊播先进事迹专题片(稿件)等形式,学习宣传一批保持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检察干警先进典型。以参观晋冀鲁豫烈士陵园、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图片展、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4月下旬,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129师司令部旧址住学一天,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4.深入调研。着重围绕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落实执法为民要求、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改革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等方面确定重点专题,深入基层调研,摸清实情,找准问题,创新思路,提出对策。

  5.征求意见。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检察院机关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组织机关全体干警测评,对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作风评价。以走访、发函、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界代表、群众代表、机关全体干警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主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深入对照检查。组织开展“四对照四查摆”活动,着力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的具体表现。一要对照党章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等,查摆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二要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对照保持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查摆作风建设的差距和不足;四要对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采取自我检查和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也要充分发挥“三会一课”的载体作用,认真组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包括四个部分: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在此基础上,召开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派员到会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成员要分别参加各支部民主生活会,加强监督、指导,保证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

  3.形成分析检查报告。院党组、各党支部要分别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群众工作思路,深刻查摆自身在为民务实清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原因,明确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思路和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4.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评议:召开机关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征求意见;通过发放评议表、设置评议意见箱,征集机关全体干警的评议意见;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界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向本院全体干警公开。

  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主要任务是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主要抓住四个重点:

  1.制定整改方案。院党组、各支部分别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制定整改落实的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院党组整改落实方案向全体干警公布,接受监督。各内设机构整改落实方案报院分管领导审阅后,在全院公布,接受监督。院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积极提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执法为民能力、破解难题、改进作风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议。全体党员要围绕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积极建言献策,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2.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市院和区委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开展好六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领导干部正风肃纪行动。按照要求,以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抓手,在本院着力检查解决8个思想障碍,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部门、协助单位和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工作标准,进行深入督查、集中整改。坚持以“亮剑”的精神抓整治,抓住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开展各科室提质提效行动。要集中治理个别同志的庸懒散现象,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上级领导机关挂账督办的案件、对院党组交办的事项、对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办结,没有明确规定的,尽力尽快办结,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三是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按照省委关于治理环境污染、促进全省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和我市开展的“绿美邯郸”攻坚行动以及区委 “建设经济、魅力新城”要求,将在本院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和破坏生态建设的犯罪的行为。四是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格按照高检、省和市院部署,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特别是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广大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五是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准确把握工作方法,着力完善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长效机制。六是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犯罪罪犯刑罚执行的监督,全面推行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备案和逐案审查制度,从严惩处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3.完善制度并强化落实。完善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举报人保护制度,健全检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检务”,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检察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检察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解决脱离群众、作风不实、执法不廉、监督不力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搞好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认真做好总结,并采取适当方式向机关全体干警通报。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本院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召开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提出检察工作更好地树立群众观点、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扩大活动成果提出要求。

  六、工作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在反对“四风”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对教育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特别要注意将学习教育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院党组成员和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各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负责其本部门、本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人人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整改上有措施、作风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成效。

  (二)加强指导,狠抓落实。院党组对每个环节都要听取汇报、做出部署。院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的了解和督查指导。各科室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拓宽活动思路,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既认真完成本方案的“规定动作”,又积极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努力以更高的标准查找问题,以更严的要求促整改,以更实的作风抓落实,确保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群众满意度有提升。院教育活动办公室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各科室进行督查指导。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报刊杂志、邯郸检察网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专题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大力宣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高质量全面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用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

   

                                                                                  20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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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中的邯山区人民检察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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