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李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时,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发现李某某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仍通过电视广告宣传并大量出售,该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要求违法者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责任共计41.8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针对“电视广告+快递”销售假药数量大、范围广、损害严重的问题,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要求电视台严格执行广告“三审”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电视台立即整顿并停播了违法广告。
此外,该院结合司法办案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特别是引导老年人提高防骗意识,坚决遏制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