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教育整顿专栏
【我为群众办实事】双向保护救助 彰显检察温度
时间:2022-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4月11日中午一点,王城(化名)像往常一样,在自己工作的一家快递公司仓库内分拣快递。突然,“轰”的一声巨响,他面前的仓库墙壁倒塌了,砖头碎石瞬间将他淹没。被紧急送至医院后,他得到了下肢瘫痪的“医学审判书”。经鉴定,王城的伤情为重伤一级。原来,他的同事小杰(化名),在没有取得驾照的情况下,为了挑拣快递方便,开上了公司的小客货车,向仓库门口处倒车,由于没有驾车经验,小杰错将油门当成了刹车,不慎将仓库墙撞倒,造成了刚刚的那一幕。

  通过开展社会调查,检察官发现,小杰17岁,父亲在他年幼时意外身亡,有着智力残疾的母亲离家出走,是名事实无人照管的孩子,小杰和妹妹随身有残疾的大爷生活。大爷身患多种疾病,家里负担较重,无力对小杰进行细心的照顾和监护,可懂事的小杰知道体谅大爷,在照顾妹妹的同时积极打工挣钱为家里减轻负担。小杰虽有赔偿的意愿,但其本人和家庭并没有赔偿能力。

  同时,检察官联系了被害人的家人,了解到被害人家庭非常困难,王城的父亲在王城出事之前有一份月薪600的打扫卫生的工作,母亲还要照顾王城智力残疾的二哥,事故发生后,王城的父亲辞去了工作,和母亲一起专心照顾王城。因无力负担后续高额的治疗费用和康复保健费用,他长期卧床已经身患褥疮。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九岁的女儿,34岁本应是家庭的顶梁柱,而命运的玩笑竟让曾经意气风发的王城有了截然不同的后半生。

  面对无助的双方当事人,邯山区检察院不就案办案,对两方同时开展保护与救助工作。首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从惊惶不安、迷茫恐惧中走出来。在提审过程中,小杰的情绪十分低落,几乎不愿意说话。检察官对小杰说,“小杰,我明白你的心情。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可以养活自己和妹妹。刚刚上班却又碰到这样的意外,是不是觉得自己从小没爸没妈,努力挣扎着长大了,又遭遇这种打击,感觉特别倒霉,但又不知道该埋怨谁?”小杰的嘴角无声的抽动着,眼泪瞬间流了出来。“你对工作的积极我们都看到了,想早点分拣快递没错,但是没有驾驶本不能开车,你确实应该对这个后果承担责任”。小杰不住的点着头,检察官明白,小杰知道自己错了。为了不让他丧失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检察官对他开展了多次的心理疏导和帮教,告诉他不要过度自责,要学会从中找到自己的不足,努力改进,争取成为一个行事谨慎、认真负责的人,同时,对其开展警示教育,让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对自己造成的后果要勇于承担责任,并为他申请了法律援助,保障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同时,多次对被害人进行走访,了解被害人情况,进行慰问救助。检察官在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了案情和双方当事人情况,温建军检察长高度重视,于2021年6月10日亲自主持召开了听证会,依法为被害人王城申请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为了不耽误王城的治疗,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前垫付2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积极做好被害人一家与小杰的调解工作,王城的母亲了解到小杰大爷一家的情况后,表示:“大家都不容易,小杰还是个孩子,就不追究他的责任了,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我的孩子能站起来。”小杰大爷听到此番话,紧紧握着王城母亲的手,感动的说:“真的对不起您,我们虽然困难,但会尽自己最大努力进行赔偿!”

  2021年9月17日中秋节前夕,检察官再次走访王城,了解他的康复情况。王城妈妈见到我们到访高兴地说:“他最喜欢那个轮椅了,可以自由出入屋内和院子!”看到王城用司法救助金买了复健器具,已经可以乘坐轮椅在院内活动了,还能每天坚持复健锻炼,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我们觉得倍感欣慰。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王城向快递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但是因为快递公司通过层层转包、劳动关系无法举证而被驳回。因快递等灵活就业岗位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王城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机会十分渺茫。是否对小杰提起公诉,使检察官陷入纠结之中。小杰是未成年人,过失犯罪,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理,甚至做不起诉。但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王城获得民事赔偿的最后一点希望。检察官通过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意见,小杰通过辩护律师明确表示,必须保护被害人的诉权,让他们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双方工作的快递公司告上法庭,以此想办法获取赔偿。就这样,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在庭审中小杰明确表示愿意尽自己所有的能力进行赔偿。检察官和法官共同对快递公司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工作,之前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的快递公司代表,被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悲惨遭遇打动,愿意共同赔偿王城各项损失赔偿80万元。同时小杰在刑满释放后由其连续20年每月赔偿王城600元。既让小杰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又使他在出狱后学会承担责任,积极回归社会,也让被害人得到了充足的赔偿金,可以及时复健,重燃对生活的希望。

  最后被告人小杰被从轻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2022年3月28日,在小杰出狱的这天,邯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一起到邯郸市第二看守所接小杰出所,让其体会到司法机关的关怀和温暖,提高对自己的认可和信心,并安排其大爷在检察院等候,由检察官和法官共同为小杰和其大爷做了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告知其出所后面对新生活要保持良好心态,保持对生活积极向上的心态和美好的憧憬。重新恢复自由的小杰表示,他会牢记检察官阿姨的话,积极调整心情,努力找工作,按时支付赔偿金,并表示自己一定会牢记本次的教训,也会积极到被害人家里进行安抚和道歉。目前,小杰已经找到了外墙装修的工作,每月5000元,除按时支付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600元外,还能承担妹妹和大爷一家的生活费用。

  办案对检察官而言是工作,对当事人来说,是自由、权利、人生甚至生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群众的期盼,更是检察官的初心使命!我们办案的目的从来不是案结事了,而是在办案过程中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真正实现人民检察为人民,体现检察担当,让双方当事人都能感受得到司法的温度,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平正义。

专题一
专题二
公益诉讼专栏
法律法规查询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前进中的邯山区人民检察院(三)
前进中的邯山区人民检察院(三)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检察院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226号 电话:6033116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