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二)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 出席公诉案件一审法庭,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和审判监督职责;
(四) 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五) 审查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
(六) 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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